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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大学生科创 系列竞赛管理办法
日期:2019-08-11

中南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省级、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系列科创竞赛。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参加科创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整个竞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且具可操作性,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简介

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主要是指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等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主要包括以下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于2014年起着力打造的一项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作为两项全国比赛的预赛,将选拔优秀团队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竞赛。在符合两类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每届竞赛还将设立各类专项竞赛。

二、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的组织管理

校团委负责“挑战杯”、“创青春”等科创竞赛信息的收集并进行宣传,组织学校学生进行项目申报、选拔及参赛,组织好竞赛的指导工作,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提供必需的赛前培训场地,落实好竞赛获奖者的奖励和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参赛学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参加赛前培训,服从校团委的组织安排。

三、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参赛对象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四、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奖励

团委根据每年竞赛取得的成绩,对参赛学生以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还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具体学分管理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管理办法》)。同时,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校团委依据本人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商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可向学校推荐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在大学生科创系列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含一等奖)的本科生,满足《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推荐条件即可;

2、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的前三名本科生,在满足《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推荐条件的基础上,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50%;在“挑战杯”、“创青春”两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前二名本科生,在满足《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推荐条件的基础上,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30%。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及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本条例施行期间,若学校发布新的相关管理办法,则依据学校新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