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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日期:2020-09-04

为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吸引优质生源,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调动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积极性,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鼓励研究生争取原创性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评定实施细则。

一、校长奖学金评定对象

1.学制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3.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读研究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4.校长奖学金每学年9月评选一次,坚持严格考核、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校长奖学金申请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攻读学位期间已取得重要学术价值科研成果,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卓越奖和拔尖奖:

1.发表论文须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2.发表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

3.专利需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

卓越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单项专利转让1000万以上或2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拔尖奖:

1.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学科等学科专业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2.ESI前1‰高被引论文发表1篇;

3.单项专利转让300万以上或1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创新奖: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七;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六)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五)评分细则

1.发表文章计分规则

类别

单篇标准分值(n=并列作者数)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1区

16/n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2区

8/n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3区

4/n

其他SCI、EI

2/n

CSSCI A

3

CSSCI B

2

CSSCI C、CSCD

1

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

0.2

全国性学术会议入选论文(以入选通知或论文集为准)

0.2

研究生论坛入选论文

0.2

2.发明专利计分规则

类别

单件标准分值

授权发明专利

4

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1

专利要求:必须是以研究生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第一完成单位是中南大学,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学科竞赛计分规则

竞赛

单项标准分值(n=排名)

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三)

8/n

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三)

4/n

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3

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

3

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

2

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1

4.科研成果计分规则

成果(排名前五)

单项标准分值(n=排名)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

1000/n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

400/n

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

40/n

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

20/n

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

10/n

5.其他加分

未在上述计分规则中的成绩,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分值。

(六)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下同)学分要求者。

2.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本办法及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7.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9.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三、申请和评选

1.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评审通知及推荐名额评定实施。

2.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交指导教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后,交学院。

3.学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评选基本条件,对参评研究生的各项创新成果进行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组织公开答辩,分别确定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评选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分别提交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名单。

4.在学院公示阶段,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四、发放和管理

1.校长奖学金从获得当年9月起,学校每年按10个月(7月、8月不发放)通过校园卡管理中心发放。《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颁发荣誉证书。

2.研究生可多次申请校长奖学金,但已获批的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中的创新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获奖研究生在奖学金发放学年内保留学籍、休学或受到处分者,其校长奖学金停发且不补发;在奖学金发放学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其校长奖学金从答辩通过的下月起停发。

4.获得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当年可同时用于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学金。

5.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本实施细则若存在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以《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为准。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