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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日期:2020-09-04

生命科学学院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一、评定对象

1.学制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第一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二至第五学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除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外,创新成果还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五)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硕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SSCI或A&HCI期刊,或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理、工、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SCI收录期刊或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EI收录期刊、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B类及以上会议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八)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评分细则

1.发表文章计分规则

类别

单篇标准分值(n=并列作者数)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1区

16/n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2区

8/n

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3区

4/n

其他SCI、EI

2/n

CSSCI A

3

CSSCI B

2

CSSCI C、CSCD

1

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

0.2

全国性学术会议入选论文(以入选通知或论文集为准)

0.2

研究生论坛入选论文

0.2

2.发明专利计分规则

类别

单件标准分值

授权发明专利

4

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1

专利要求:必须是以研究生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第一完成单位是中南大学,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学科竞赛计分规则

竞赛

单项标准分值(n=排名)

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三)

8/n

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三)

4/n

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3

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

3

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

2

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1

4.科研成果计分规则

成果(排名前五)

单项标准分值(n=排名)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

1000/n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

400/n

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

40/n

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

20/n

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

10/n

5.其他加分

未在上述计分规则中的成绩,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分值。

(四)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下同)学分要求者。

2.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本办法及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7.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9.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评审通知及推荐名额评定实施。

2.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公布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参与社会实践、奖惩情况等)

4.学院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参评研究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

5.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对当年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对于已入学的学术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对于已入学的专业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6.学院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和研究生答辩情况,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推荐获奖名单报研究生院。

7.在学院公示阶段,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学院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本实施细则若存在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以《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为准。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