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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办“汤飞凡菁英班”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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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办“汤飞凡菁英班”的协议

 

甲方:中南大学

乙方: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的《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人才。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在基础教学和优质生源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在学科前沿的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实践环节的卓越条件,进一步促进中国科学院与高等学校的双向交流和友好合作,探索科教融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新途径,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在部分高等院校举办“菁英班”的工作方案》,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联合开办“汤飞凡菁英班”(以下简称“菁英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微生物学、病毒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等科学基础知识,掌握生物科学研究方法,热爱生命科学研究,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出众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拔尖本科人才。

 

二、学生选拔与管理

“菁英班”每年在甲方生命科学相关专业二年级优秀本科学生中遴选,每届人数不超过15人,具体的选拔由甲方负责。选拔时间为第四学期末。根据自愿申请和择优原则,进行遴选。“菁英班”学生前三年在中南大学学习基础课。期间,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选派院士、教授开设学术讲座,承担部分高年级课程和暑假短期课程教学任务;大学三年级后,安排学生暑期到研究所参加学术专题讨论班或参与科研活动。第四年到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学习专业课、参加科研活动,并在研究员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论文。

 

三、学籍和学制

“菁英班”学生纳入甲方本科学籍,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学籍管理方面的规定。

“菁英班”学制四年,在中南大学修完规定必修学分及环节后,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接收“菁英班”学生来所实习实践1年,每年接收不超过15人,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毕业时,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颁发中南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菁英班”在乙方考核“培养合格”的情况下,才能同时授予“菁英班”结业证书。“菁英班”结业证书由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盖章。

 

三、奖助学金设置与申请

  乙方设立“菁英班奖学金”,用于表彰和奖励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学生,评定时间为每年度9月份,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

“菁英班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双方联合成立“菁英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菁英班”的运行和管理。

2.根据生物科学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同时结合乙方的优势和特色,组建由双方参与的“菁英班”教学指导小组,制定培养方案,确定“菁英班”学业导师和实习指导导师。

3.根据“学生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甲方有义务优先推荐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优先到乙方攻读硕士或直博生。

4.“菁英班”教学管理相关绩效考核由甲方参照相关标准具体制定执行。

5.“菁英班”实行双导师指导制,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有义务派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选课、课程教学、科研训练、专业发展等进行指导。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中国科学院、教育部联合制定的《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设立“汤飞凡菁英班“奖学金,用于奖励菁英班“学生。

2.“菁英班”学生必须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达到乙方的培养要求;不达要求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从“菁英班”淘汰。

3. 乙方有义务多渠道为“菁英班”学生导入中国科学院科教融合实习提供研习补助。

4. 乙方有义务指派导师参与“菁英班”相关教学培养环节及科研指导工作,同时为“菁英班”学生提供生活、参观、实习、创新实践和毕业论文完成的场所与条件,创造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机会与平台。

5. 乙方有义务为“菁英班”学生配置高年级优秀研究生担当助教,参与指导。

6.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义务优先录取甲方推荐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攻读直博生。

7. 乙方负责“菁英班”学生在乙方的学习和生活,有义务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学习、实验、毕业论文、生活等全方面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保证培养质量。

 

本协议从20159月开始执行,每四年一期,每一期届满前一学期内,双方商议续约事宜,并办理续约手续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菁英班不再选拔学生,但甲乙双方仍需对未毕业的菁英班学生按本协议履行职责。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停止菁英班的运行。如有违约,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维护学生权益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沟通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