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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4-09-1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管理工作,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根据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1)、中南大学关于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中大教字〔2023〕38 号、附件 2)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5届推免生资格工作组(简称推免工作组),按学校要求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刘 静 李家大

副组长:李善妮 胡正茂

组 员:陈 超 郭 辉 胡德华 陈慧勇 李跃辉

秘 书:唐 彬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等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长:胡正茂

组员:陈慧勇刘慕君 范亮亮 黄皓 刘可夫 谢彬

秘书:唐 彬

二、推荐指标:

专业普通指标:生物科学17个,生物信息学4个

三、推荐遴选

坚持科学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推免生资格遴选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学科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赛事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4.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完全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1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 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成绩审核以截止 9 月 13 日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

2.学生学业成绩入围条件:生物科学加权排名前60%,生物信息学加权排名前35%。

3.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退役 复学学生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 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以上部门在公示同时报本科生院审核,然后由本科生院将相关成绩认定反馈给学院。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进行审核。

4. 中大教字〔2021〕107号文件所列学科竞赛获奖加分项目目中有些项目规定“每年推荐最多四人加分”,如果符合加分奖项的人数超过文件规定人数,由专业赛事所在学院制定相应遴选实施细则并组织遴选。

五、合理确定遴选总成绩

入围学生依据综合排名评分办法进行排名,按从高到低入选。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见附件)

各类型专项评价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其中学院评价加分(含德育分)不超过2.5分,德育分最高不超过1分,德育分是四年(四年制为前三年)的综合测评德育分总和按百分制折算,如德育分为95分,折合后为0.95分。

各项奖学金、助学金不计入加分,各项分值计算标准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在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中获奖者学院评价加分: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项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项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项

国际金奖

0.8

国家级特等奖

0.6

省级一等奖

0.3

国际银奖

0.6

国家级一等奖

0.5

省级二等奖

0.2

国际铜奖

0.4

国家级二等奖

0.4

省级三等奖

0.1



国家级三等奖

0.3



团体奖*系数0.4

2.课题: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及其他由政府机构设置的科研资助立项者(未结题者须通过中期检查)。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项

备注

国家级

0.5

所有类别课题和大创等项目参与者按照对应项的80%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等级

省级

0.3

校级

0.1

3.论文

在校学习期间,公开发表(见刊)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作品,经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按如下等级加分:

(1)SCI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5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0.5分/人数,第二、三、四作者分别加0.2、0.15、0.1分;

(2)国家核心期刊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3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0.3分/人数,第二、三作者分别加0.1、0.08分;

(3)一般刊物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25分,共同第一作者加0.25分/人数,第二、三作者分别加0.08、0.05分。

说明:

文章必须为已公开发表的,并需提供刊物实物或网络期刊原文的截图备查。

学生作者单位需为中南大学。

学生本人需提供刊物等级认定所需的必要资料,如当年的SCI目录里该期刊影响因子的条目截图等。

本届对影响因子不做限定和区分。

期刊等级认定、影响因子审核均由专家审核小组中的信息检索系专家成员审核。

全部申请加分的文章在提交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供word文稿原稿,以备查重。

全部申请文章加分的学生需准备本人答辩,答辩不允许请人代替。

论文由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4.专利:

在校学习期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各类型专利。

专利类型

奖励分值/项

备注

发明专利

0.4

依照作者排序前3名权重系数依次为1、0.6、0.4,第四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2。

实用新型专利

0.3

外观设计专利

0.2

5.荣誉:

在校学习期间,在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热心公益、社会实践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

奖励等级

奖励分值/项

备注

国家级

0.2

团体奖*系数0.4。

省级

0.1

学院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类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中的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的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集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真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不含学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因素。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生资格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各加分项目需要填写综合成绩统计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截止时间9月18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授理。(表格发年级群,由学工老师负责统计,教务、学工共同审核)

2.请各位申请推免同学9 月18日下午3:00 之前将附件3、4 纸质文档及附件4的电子文档报学院院审核(文件命名:专业+学号+姓名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3.根据教育部要求,为加强推免生资格管理,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成绩单电子版。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成绩单(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每个考生成绩单PDF文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 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与附件4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文件夹命名:专业+学号+姓名 推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751761848@qq.com.

七、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以及当年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细则,并报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连同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按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7天,同时报本科生院。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八、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须向学生进行政策解读。

(二)学院须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涉及推免生资格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均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真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涉及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其他事项

1. 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 正的学生;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 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 正行为的学生。

3.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 0731-88876806。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生命科学学院新大楼D627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731-89665627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