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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报名选课及遴选办法通知
日期:2025-05-20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5】44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16】32号)文件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现将本院2025年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及报名选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生物科学 生物信息学

二、修读类型

1.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

2.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学士学位。

三、培养模式

1.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专业(可以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完成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是指学生本科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完成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要求。

3.对修读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和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课程由专业核心课和专业课组成。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和辅修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时间应在主修专业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内。

四、报名条件及遴选办法

1. 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的年限内,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的学生;符合开设专业的修读要求。

2. 每个在读学生限报名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中的一种类型,限报名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3. 报名对象:2023、2024年级可报名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仅限2024级申报。

五、授课方式

根据修读人数,由课程承担部门采取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或单独开班的授课方式,单独开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等课余时间。课程承担部门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对部分课程采用修读在线开放课程认定辅修学分的方式,审核学生在线开放课程学习成绩,认定辅修课程学分

六、收费管理

学校对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按学分收费。学生每学期按选课学分缴纳,若中途退课,所交选课费不予退还。

七、证书颁发

1.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颁发中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只发放辅修专业成绩单。

2.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后备注“辅修”,由学校颁发,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备案)。

(1)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修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3)满足学校的其他规定事项。

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同步授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已获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可以再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报名选拔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学院制订遴选办法,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5月20日至6月2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打印《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上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并经主修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到开设学院(申请表由开设学院存档)。注:如果报名信息有误,学生可在报名期限内联系学院辅修管理老师处理。

3.6月10日前,学院对学生进行选拔,在网上审核选拔名单,并将选拔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4.6月11日,本科生院网上审核选拔名单。

5.学生选课在下学期初,届时详见选课通知。

联系人:唐老师(杏林校区生命科学学院D627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9665627

中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5.20